注意!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六大注意事项!别弄错了!
1、退役军人到有关部门进行信息采集,有关部门到底是民政局,还是人武部?
答:
综合全国多地公开报道的信息来看,还有根据一部分已登记的战友提供,只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办事大厅登记即可(不过,有些地方不一定相同,按当地规定的为准)。
2、哪些属于登记对象?
答:
主要包括:1:军队转业干部、2:退役士兵、3:军队离休干部和退休士官、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5:复员军人、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7:残疾军人、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9:烈士遗属、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1:病故军人遗属、12:现役军人家属。
3、登记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
身份证、户口本及退伍(转业)证(或能证明其身份的其他退役、转业档案资料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明证件等。
4、退伍证丢失了,怎么办?
答:
开证明!退役军人退伍证遗失的,以退伍档案中《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可到档案保存单位复印《退出现役登记表》,并由档案保存单位盖章)。
5、信息采集有什么好处?
答:
将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6、没人通知,怎么办?
答:
如果暂时没有通知,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信息采集的通知还没有下达到当地村委会(社区);二是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正在部署采集工作或已经集中张贴公告,但本人未知晓。鉴于这两种情况,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可以主动与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咨询信息采集工作。
监审/金多 编审/田雨梅 编辑/安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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