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买鹦鹉,女子被判刑
近年来,饲养宠物的市民越来越多,钟情鸟类的也不在少数,但出售、购买某些鸟类有可能触犯刑法。日前,磐石一女子因购买几只鹦鹉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这是磐石森林公安民警在居民家中调查取证,而物证就是眼前的这几只鹦鹉。事情得从2019年4月份说起,磐石女子路某在某交易网站上看见有人出售鹦鹉,十分好看。考虑到朋友李某身患癌症,为帮助其舒缓心情,便与商家进行了沟通。
被告人 路某:
通过闲鱼网,卖家让我加他微信,我看鹦鹉挺好看的。
审判长:
加他微信谈的购买,是吧?
据路某介绍,她在网上查询得知鹦鹉为国家保护动物,但商家慌称该鹦鹉为人工饲养繁殖,且有饲养证书,不属于违法行为。于是,路某以15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蓝和尚鹦鹉,4月至7月间,路某先后以6000元的价格共计购买了4只鹦鹉。
公诉人:
经司法鉴定,4只鹦鹉为和尚鹦鹉2只,太阳锥尾鹦鹉2只,均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物种,相当于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案发后,该商家被警方抓获,依据供述,警方得知路某犯罪行为,于2020年1月将其传唤到案。近日,磐石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审判长:
被告人路某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法官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涉及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保护动物的任何一个环节均属犯罪。因此,市民在购买除猫、狗等常见作为宠物的动物前,可以咨询一下相关部门,切勿因一时新奇,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