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警察枪击案:故意杀人罪改伤害罪,刑期四年
各位观众朋友们,今天咱们得聊聊一起曲折离奇的案件——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公安局原副局长邢志强被控故意杀人案,这案子最近可是有了新进展!
3月19号,咱们从邢志强家属那儿得知,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了,邢志强从原来的无期徒刑变成了有期徒刑四年,罪名也从故意杀人改成了故意伤害。这变化可真够大的!

这事儿得从30年前说起。那时候,邢志强还是四子王旗公安局通讯股的一名干警,结果因为一起枪击案被卷了进去。说是他拦截盘查一个叫孟永清的人时,开了枪,孟永清后来死了。但当时邢志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
可谁能想到,2020年8月,邢志强在副局长任上突然被监委留置了,原因竟然是这起旧案。一审他被判了无期徒刑,但邢志强不服,上诉了。内蒙古高院觉得一审有些事儿没整明白,证据也不足,就撤销了判决,发回乌兰察布中院重审。

这重审啊,可真是热闹。法庭上,双方就案发经过、邢志强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孟永清的死和枪弹伤有没有因果关系等问题,那是唇枪舌剑、针锋相对。关键目击证人、专家辅助人都出庭作证了,邢志强自己也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恳请法庭宣判无罪。
结果大家也看到了,法院最后判了邢志强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四年。这结果和一审那可是大相径庭啊!

现在,邢志强家属还在考虑要不要上诉呢,说是得听听邢志强本人的意见。这案子啊,真是让人感慨万千!你说这正义啊,有时候来得真是慢了点儿,但好在它最终还是来了。咱们啊,就希望这案子能真正水落石出,给所有人一个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