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歌回忆录涉嫌诽谤但拒不道歉 海淀法院登报披露细节
【陈凯歌回忆录涉嫌诽谤但拒不道歉海淀法院登报披露细节】1月8日,北京海淀法院在《法制日报》等媒体刊登公告:原告邱路光与被告陈凯歌名誉权纠纷一案,因陈凯歌拒绝履行“向原告邱路光书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义务,邱路光申请执行,本院现将判决书的部分内容刊登。2009年,陈凯歌出版《我的青春回忆录:陈凯歌自传》。《自传》中提及一个女性K及K的丈夫。原告邱路光认为,K的丈夫就是他本人,《自传》相关内容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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