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民法笔记—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分析】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客观现象是否成为法律事实,取决于法律的规定。时间的经过,严重自然灾害的发生,战争和封锁禁运,人的出生、死亡、成年、失踪、精神失常等,都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因而属干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规范本身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引起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只是表明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可能性。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需要具备三个基本的条件:民事法律规范、民事主体和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规范和民事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抽象条件,而民事法律事实则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具体条件。只有在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发生后,民事法律关系才能产生,并因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事实出现时,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1.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即民事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当事人取得权利、承担义务。
例如,签订买卖合同这一法律事实,使买方享有请求卖方交付标的物的权利和承担支付价款的义务,使卖方相应享有请求买方支付价款的权利和承担向买方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只有通过民事法律事实,才能使民事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转化为当事人实际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即民事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已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发生变化。
例如,法人的合并和分立这一民事法律事实,导致债的关系中的主体发生变更。因民事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导致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通常包括:主体变更(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发生变化),内容变更(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在范围和性质上发生变化),客体变更。
3.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使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
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有两种情形:
一是一定民事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并且在当事人之间不会因此而产生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例如,所有物被消费,所有权关系因此被消灭;债务被清偿,债的关系因而被消灭。
二是一定民事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同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例如,所有物被他人毁灭,所有权关系消灭,同时原所有权人和侵害人之间产生债的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有时只需要以一个民事法律事实为根据,有时需要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法律事实的相互结合为根据。例如,遗嘱继承法律关系,就需要立遗嘱的行为和遗嘱人死亡这两个民事法律事实才能够发生。这种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两个以上的民事法律事实的总和,叫作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构成。此时,只有在具备事实构成的情况下,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一)行为
【分析】行为是指受主体意志支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活动。
行为又可以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
1、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2、准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以法律规定的条件业已满足为前提,将一定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从而引起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包括:意思通知,如要约拒绝、履行催告、选择权行使催告等;观念通知,如承诺迟到通知、发生不可抗力通知、瑕疵通知、债权让与通知、债务的承认等;感情表达,如被继承人对继承人作出的宽恕的表示等。
3、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引起这种后果的行为。如创作作品的行为,作为债权标的的给付行为如交货、付款也属于事实行为。
(二)自然事实
【分析】自然事实,又称为非行为事实,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自然事实又可分为事件和状态。
1、事件是指某种客观现象的发生。例如,人的出生、死亡,发生自然灾害等。
2、状态是指某种客观现象持续,如人的下落不明、对物继续占有、权利继续不行使等。